租務規管1月22日生效, 未生效已先加租
姑勿論坊間評論有咩分析, 市場才是答案, 來睇睇個答案:
規管1.22生效 劏房遭加租兩成
運房局:未來三至四年新樓潛在供應減至9.4萬伙
而已批出土地可隨時動工項目(「熟地」)的單位數目為29,000伙,較第2季的27,000伙則增加約7.4%,創近9季新高。
另外,私人住宅施工量今年第3季數字為700伙,較第2季的4,300伙大減約83.7%;而綜合首3季數字為7,200伙,較去年同期的11,600伙減少約37.9%;不過隨著熟地持續增加,估計將陸續動工,施工量可望逐步回升。
至於私人住宅落成量方面,第3季數字為2,200伙,較第2季的6,700伙大減約67.2%;今年首3季合共有11,200伙落成,僅佔政府全年預測約18,230伙約6成。
規管1.22生效 劏房遭加租兩成
政府規管分間單位租賃的《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即劏房租管條例,本月22日生效,按條例規定,租客與業主簽訂標準合約,租客享有4年租住權保障,業主續租時加租幅度不可超出10%。
但有關注組織透露,不少近期完約劏房戶都被大幅加租,幅度均高於新例所訂上限的10%,最多更逾20%。
住戶憂逼遷無奈接受
葵涌劏房居民大聯盟成員吳堃廉指出,條例大致內容已於去年曝光,惟他近日接獲有劏房戶反映,業主加租幅度明顯偏高,甚至表明會在本月前加租,有劏房原本租金約5000元,業主早前要求加租1300元,加幅超過20%,但租戶因缺乏經濟能力再搬屋,只能無奈接受;亦有近期續約的劏房戶表示,目前仍被業主濫收電費,惟擔心主動提出會被逼遷。
政府發言人稱,根據新例,分間單位租賃的規管周期,須由連續兩項規管租賃組成,租期兩年;分間單位首期租賃的租客有權獲授予次期租賃,享有4年租住權保障,租期內租金不得上調;次期租賃租金加幅不得高於差估署全港性租金指數相關期間的百分率變動,上限為10%,條例訂明,業主不得向租客濫收雜費或指明公用設施及服務。
發言人又說,差估署將負責條例執行工作,該署成立的新小組會協助公眾認識規管制度、處理查詢、就租務事宜提供免費諮詢及調解服務、在新法例實施後發布申報的劏房租金資料,以及採取適當執法行動;政府已委託非政府機構設立6支區域服務隊,協助差估署在地區層面宣傳新例,並處理一般查詢。
//政府要大量於邊陲地方//
回覆刪除邊陲地講乜都唔夠, 直接開發郊野公園先係正經
--Dogdogchi
鄉黑地從來唔理
刪除問題根源係政府唔肯做,講乜都無意思。
刪除//鄉黑地從來唔理//
刪除避嫌官商黑勾結, 做得O岩
唔係咩?
--Dogdogc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