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小子在第一本書中狂踩安老按揭係搵人笨7之舉
當時書寫時係2019年頭, 原本安老按揭的參與者只可以逆按自己住緊的物業俾HKMC, 在此前會收取估價費, 參與費, 同埋每個月的利息係monthly compound, 實在不著數。
而有見及此, HKMC 亦在客戶媽聲四起中, 於2019年年尾做出一個動作, 就係容許客戶可以住滿一年後將出租物業做逆按!
此乃天大的改進!
篇文係咁寫的:只要選用安老按揭的客戶聲明退休,並持有所住單位至少1年,便可向按證申請將單位放租。這項新安排主要是回應客戶的訴求。
若客戶搬去與子女共住,又或到大灣區內地城市居住,便可透過本身單位獲取雙份收入—安老按揭的每月年金及出售單位的租金。
D官真係非常STUBBORN
其實如果係小子的話, 操作係如下:
1. 將原有屋苑用HKMC 9成按揭賣俾自己 (家人照住/或者係自己住, HKMC係容許的)
2. 老人家變番首置, 用HKMC 按出來的錢, FULL PAY 買件細野, 寫老人家名
3. 1年後, 將件細野按俾HKMC, 做年金, 另加收租 (老人家住番原本個層)
以HKD 4M的估值來計 (因為8M 樓下係100%估足), 終身年收12,400/月, 另加租金10K (我當你買大西北3寶), TOTAL 22.4K
當你舊個件加按到4M 啱啱好, 以2%息計, 月供15,000,NET 仲有7.4K落袋 (物業稅收入報稅用老人家的132,000 免稅額4M樓的租金收入10,000/月 即係120,000/年, 理論上免稅, 逆按收入應係non-taxable)
蝕章之處在於無左個頭同埋以後唔會再有購買力, 同埋D息同埋手續費係好Q貴, 你預左新買個件野20年後會無哂Salvage value, 原則上你已用哂自己借貸力同埋首置名額去做呢件事, 值唔值得就見仁見智。
HKMC 梗係同你講有渣, 但其實扣左幾十萬估價費, 利息compound, 其實你預左無肉淨番就差唔多. 但係Total return 計係有positive carry 就計數來講係合理.
年金年期 | 於首次提取貸款時申請一筆過支付款項的金額 (港幣(元)) | 每月年金金額 (港幣(元)) | 年金總額 (港幣(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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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年 | 0.00 | 20,400.00 | 2,448,000.00 |
15 年 | 0.00 | 15,200.00 | 2,736,000.00 |
20 年 | 0.00 | 13,200.00 | 3,168,000.00 |
終身 | 0.00 | 12,400.00 | 5,952,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