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9日 星期二

丁權的終結

932公頃預留地 議員促建公屋


對於高院裁定由政府批地建丁屋違憲,有立法會議員促政府釋放預留作鄉村式發展用途的932公頃官地興建公屋,紓緩土地及房屋短缺,但鄉議局及政府都認為這些官地分布零碎,未必合適發展高密度房屋。政府表明,已批出的協約或契約不受影響。
民主黨尹兆堅認為政府預留的官地,部分位於洪水橋、元朗南等既有發展區,過往礙於要預留作鄉村式用途,發展上「綁手綁腳」,現時這些土地毋須保留,可有更大發展空間。公民黨郭家麒促請政府利用這些土地改建公屋,讓30萬輪候公屋人士盡快上樓,較花費6240億元的「明日大嶼」首階段填海1000公頃,更快改善住屋問題,亦不會掏空庫房。
發展局:地塊散落不合適
議會陣線朱凱廸亦同意政府應要求發展局及土地供應專責小組,研究有關土地有否興建丁屋以外的用途。惟他認為932公頃土地中,能真正使用的或不足三分一,因為不少土地分散在600多條認可鄉村附近,即使有較集中、面積較大的土地亦僅一二公頃,不像棕地般面積達數十公頃,但仍可具補充作用、地盡其用。
不過,鄉議局主席劉業強直指說法可笑,「而家你填個海都係得1000至1700公頃,何來可以用嘅土地有900公頃呢」;他認同部分官地位處路邊,交通方便,但大部分官地位置零碎,不信有如此多土地合適隨時改建其他屋宇。他表示應留待政府決定是否收回部分用地,並澄清「原居民冇霸住啲地唔畀人去起屋」。
發展局昨晚回覆,強調這900公頃土地散落全港600多條認可鄉村,平均每條村約有1.4公頃此類土地,當中相當部分為現有小型屋宇間的空隙或通道、斜坡,以及其他零碎或形狀不規則的地塊,不宜發展。即使個別地塊較為完整,也須顧及基建和其他配套設施等,難以作高密度發展。發言人續說「簡而言之,該等未批租或撥用的政府土地並不是全數適合發展。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的判決並沒有改變我們這方面看法。」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在其報告中也提及相關觀點,形容鄉村式發展用地「並非一個可提供大量發展潛力的土地供應選項」。政府消息昨補充,發展鄉村土地須先解決政策及技術問題,若花九牛二虎之力及不少成本,只可興建小量單位,須考慮是否恰當。
至於判決會否影響現時已落成丁屋,發展局發言人表示,「法庭在裁決中指出,小型屋宇政策的部分環節不合法」,但不代表已批出的協約或契約不合法,表明會按照已批出的條款行事,「包括接收及審批這些已批出的批約下的各項申請,例如豁免證明書、滿意紙、撤銷轉售限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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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小子講過, 當藍色歸邊後, 就會攪香港攪唔到的問題, 包括23條, 包括丁權等等, 呢家23條修例入附件3, 即時俾權力香港政府在境內執行
丁權方面, 一方面承認係合乎傳統權益, 但係話無地起, D地唔係俾丁屋的, 即係話, 你慢慢排啦. 有本事買到地咪俾你起囉....免補地價咁解, 可見唔係明益發展商咁簡單, 更有甚者係以錢換丁, 因為無地的因素, 丁價愈來愈平 (呢家約1M 一個), 最尾結果將會係丁價同0拉平 (因為已無地可建)
請記住, 政府強勢就會攪你各方面不敢動的權益, 有辣有唔辣, 有人覺得好爽之餘, 諗下下一次在你家攪事時就會一定過到 (例如18區骨灰位)
小子最希望(可能好多人都希望) 政府係收番150個單程證名額, 不過諗真D其實無可能, 因為, D女唔係自來的, 係香港D男人上大陸娶老婆娶番來, 嚴格來講無問題, 林鄭話家庭團聚原因係MAKE FULL SENSE
你要好似加國咁ENSURE 有1M 錢先過到來? 得, 30年後, 等溝淡完成, 再唔駛呢D人口在香港又或者佢地自然地負擔唔起的時間佢地就唔會來, 大灣區正正係呢個原因而存在, 香港的樓同埋生活成本應該會上升到令佢地不能負擔的情況而阻斷佢地的誘因, 杜蟲, 最緊要杜死個宿主.....唔明?
解決問題的最好方法就係解決製造問題的人.
有無D似曾相識? 

21 則留言:

  1. 有些不受歡迎的設施, 是區區都有需要的, 例如垃圾站, 車房之類
    所以我覺得18區骨灰位其實也不是問題: 早排去拜山, 去鑽石山交通方便又舒服, 感覺不錯. 和合石同哥連臣角果兩日就慘了!
    要是在屋企附近開番間也不錯, 但要管好啲灰塵, 不要四圍飛空氣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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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難得風淡兄看得咁開, 值得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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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支持各區鏟走骨灰位。所有往生者,火化後立即回歸大海,現有骨灰,分批在幾年內回歸大海。全港再無需要耗地容納此等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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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昨天最大的新聞的確是這一單,影響似乎十分深遠。但想深一層,這些官司玩上訴,玩法律程序,至少玩足三、五、七、九、十一年。終審後,仲會有不合作運動... 分分鐘同明天大魚一樣,條魚游幾耐先上釣,似乎只有天知曉。劏房住房是今天的事,住屋成本貴到無譜是今天的事,被逼出走大灣區也是今天已在發生的事,土地及住屋斷層是幾年後就可能殺埋身的事,相對而言,這單官司同明日大魚都似乎都是遙遠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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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到真正融合,咁一定是苦了市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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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請記住, 政府強勢就會攪你各方面不敢動的權益, 有辣有唔辣」
    非常同意, 但係好多人慣左輸打嬴要。 國家/黨在前, 任何香港「既得利益者」都要收皮。
    至於150人無可能會停, 因為香港呢方面係話唔到事, 呢個係國家單方面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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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跨境婚姻平均每日會為香港拎多60個單程證 (如果個個都落來香港), 根本香港個公屋制度係鼓勵人娶個唔做野ge 大陸老婆等上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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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仲有綜緩奉上
      之後兩公婆打交又可以一開二 (小子親身睇到)
      仲好過你死儲爛儲先做到都仲要供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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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1.現成丁屋價錢會漸漸與分層大厦追近(因為丁屋供應會開始減少)
    2.有時我會傻傻地將件事反轉泥諗:其實政府死都唔肯檢討150,正正係驚開左呢度門後,唔係每日泥150,而係每日泥1500。邊個話檢討一定會向下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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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150名額方面, 一路話香港唔好, 一路啲人彭彭聲落黎, 身體都很誠實。

    連朱凱廸都話得1/3地有機用黎做其他發展, 對土地供應幫助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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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其實政府官懶L過H,點會查佢地內地有無物業吖
      今日收息19K /月的公屋住戶都係判社會服務令
      邊度有罰過吖....
      即係助長佢地濫用社會資源

      咁多公帑淨, 調條AO/EO TEAM 年年審核公屋人士的戶口出入錢紀錄啦
      加番10年CLAW BACK機制
      如有濫用, 即要交番真.市值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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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斷正濫用公屋, 一係社會服務令, 一係緩期執行
      真係CLS, 睇到都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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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廢柴治港, 無計
      萬幾年都係咁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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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若以公平的角度來看, 未嘗是一件坏事, 或許好多非圍村的男人都會問: "點解我夠有丁, 點解我無丁权而班圍村仔就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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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150是不可能交回香港政府手中的,吳嘉玲案已經斷了這方面的可能性。現在的方法是中國大陸政府用行政手段制造出單程証這東西。

    將單程証決定權交到香港政府手中,就會出現司法復核,而且政府很有可能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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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其實, 無一個國家或地方好似香港咁荒謬
      放一D無自我自理能力的人來香港
      最簡單都要夠錢買保險同埋夠駛夠食

      係得香港送埋錢你來咁大方

      同埋, 可以用行政手段來DISCOURAGE, 例如, 全部>21但低於65的家庭成員要交稅夠10年先可以有公屋, 唔駛搞醫療, 即刻無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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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這是一個歷史問題,從法律來說,香港和中國是在同一個國家,就像美國加拿大英國日本由一個省移到另一個省不會有任何阻擋。

      反而在中國實行了上千年的戶籍制度,才是這個世界的異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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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只要父母其中一方係香港人,在全世任何地方出世,都可以立即攪到身分證,而家反而係大陸政府用行政手段,阻止有權攪身分證嘅人嚟香港,我理解唔到點解香港唔自己攪過新嘅人分認證法例,而係去搶人地嘅放行審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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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呢啲係咪真係叫強勢政府?外國既強勢政府多數有民意支持,但特區正苦呢。。。似係純粹學內地咁,正苦話ok 就ok,你班賤民唔可以challenge

    另外成日話家庭團聚係人權咁,但如果你既家庭團聚影響到其他七百萬人,咁係咪仲講得過?始終返大陸娶老婆都係小數,雖知呢個正苦唔講道理,但淋病講到咁有道理又好令人想駁下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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