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需求龐大,在短期供應無法增加下房委會決定出兩狠招踢走富戶,要求持有物業、入息或資產超出限額的住戶遷出,又收緊分戶和擠迫戶政策,期望下年度落實。公屋聯會認為政策對輪候冊影響微不足道,質疑政府借房委會轉移視線減低供應不足壓力。
最大改動包括2014年時曾討論的公屋富戶單軌制,黃指富戶政策將由以往雙軌制,即要求家庭入息超逾限額3倍及資產超逾入息限額84倍住戶遷出公屋,改為入息或資產限額其中一項超出某更高水平,如入息超額4至5倍或資產超出入息限額100倍便須遷離公屋;擁有本港物業的公屋住戶亦需遷走。至於轉換戶主政策,未來亦會按新富戶政策來處理。
本報以2人家庭的入息限額16,870元計算,現行政策下入息約5萬元及資產約142萬元屬超額,新政策下入息達6.7萬至8.4萬元或資產約168萬元便屬超額。
黃遠輝指現時公屋富戶約有2.6萬戶,難評估多少富戶受影響,承認措施未必可立即縮短平均輪候時間,但可令公屋資源分配更公平。公屋聯會主席王坤質疑政府只為轉移公眾視線,「富戶得2.6萬戶,當中有幾多真係要搬?」
以上政策簡直係低能!
當公屋富戶如報紙所講的26000 戶 (其實遠不止,
幾多人生霸死霸間屋又有仔女出身/大陸有樓?)
如果即時將佢地踢走, 又係做成26000個房屋需求,
因為住公屋的私樓屋主拍走個租客, 租客都要搵樓, 又係製造需求!
其實咁樣攪法個市點會唔癲? 班友有無腦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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